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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下商标放弃部份专用权

商标图样的部分属于商标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第(6)项禁用之列的,但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整体使用,申请人可以声明放弃该部分的专用权。
        申请人用企业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且企业的名称应与申请人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
.商标注册人须具备什么条件?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是否允许共同申请?
  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有权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注册包括哪些程序?
   商标注册程序包括: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形式、实质)、审定并公告、注册并公告四大程序。形式审查是指对申请文件和指定商品和服务的补正,实质审查是指对商标的注册性和是否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审查。
   如果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需要采用的补救程序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或商标争议。
.提出申请后多长时间可以收到受理通知书?
   申请日起三个月左右。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是以申请在先为原则吗?
   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如何要求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申请经法定的必经程序非常顺利的情况下,一般约需16个月。但若该商标申请在审查程序中出现商标局核发补正通知、审查意见的情况,或者出现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等情况,商标申请最终获准注册则需要更长一些时间。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变更后,是否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是。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下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申请人签字和盖章;申请人为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由申请人盖章。 (变更名称的,由变更后的个人或企业委托办理)。
   2、《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下载),我公司可代为制作并填写相关内容,由申请人盖字和/或盖章。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变更后的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等);
   4、变更商标申请人或注册人名义的,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变更注册人地址的无须证明文件。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书/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
   注: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书中的商标注册号/申请号、商标、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义和地址必须与《商标注册证》或申请书/受理通知书的上的保持一致, 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及其章戳应与证明文件上核准使用的名义一致。
   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什么是驳回申请?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1. 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2. 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3. 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
        4.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如收取许可费。
        5. 防止他人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并阻止侵权。
        6.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所有权和有效期的证据。
.什么是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者未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自行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记。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禁止他人使用。
.商标注册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服务商标注册。所以,我国以“自愿注册原则”为主,只对极少数商品(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什么是查询?申请前有必要查询吗?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向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查证其欲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已注册的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但为了减少与在先权利商标冲突招致驳回而带来费用损失和申请时间拖延的可能性,很有必要进行申请前的查询。但如果申请人认为其欲申请的商标独创性强、与在先权利商标冲突的可能性小,也可以不经查询直接提出注册申请。
        详见“商标查询”部分。
.商标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第八版,商标划分为45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类别,35-45类为服务类别。
.商标注册申请是否要按每个类别分别提出?
  是。中国采用尼斯协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和服务分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1份;清晰、便于粘贴、大于5cm小于10cm的黑白或者彩色商标图样10份;签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各1份。
1.商标注册申请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证明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应与所提交的证件的复印件上显示的一致, 除外情况是自然人可以填写实际地址。
      (1)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军官证等;
      (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申请人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4)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该组织依法设立或登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拟申请注册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及所属类别 (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在线查询)。一份申请是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的申请; 若属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需按类别数目提交不同的申请。(申请前,我公司可就类别和商品或服务项目提供专业意见)。
   3、商标图样 10 份(若指定颜色,则应提交着色图样10份,黑白墨稿2份)。长或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用照片代替。(申请前,我公司可协助制作商标图样)。
   4、根据以上信息制作好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下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申请人签字和/或盖章,并在申请人名义后标注其身份证明的号码;申请人为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由申请人盖章。
   如果是共同申请,应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 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代表人在申请书首页签字和/或盖章,其他共同申请人在被列出名称的申请书附页签字和/或盖章。
   5 、《商标代理委托书》(下载)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申请人签字和盖章;申请人为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由申请人盖章。
如果是共同申请,共同申请人需要分别在委托书上签字和/或盖章。
   特殊类型商标的特别要求:
   *以三维标志(立体商标)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该标志的整体效果图10份。图样中的画面的数量可根据立体标志的形状而定,可以是该立体标志的主视图,也可以包含其六视图(前、后、左、右、俯视、仰视)的全部或几个视图,但必须制作在一张纸上且长或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颜色组合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如标明色标。
• 以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必须提交肖像权人同意申请人以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声明并附公证机关对该声明的公证。
•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 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其所委托的机构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设备等情况)、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权有哪些特征?

一、专有性。又称独占性或垄断性。一个商标只能归注册人所享有,其他任何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得在与核定商品相同或类似范围内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商标侵权。
  二、地域性。经一国(或地区)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其所有人的专用权被限定在该国(或地区)领域内,其他国家对该商标权没有保护义务。
三、时效性。商标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之后,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一法定时间内受到法律保护,该期间(即“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人如果希望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并使之得到法律的保护,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续展。在我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商标权人如果希望继续使用并得到保护,须在到期前半年内办理有关续展手续并缴费。期满后半年内续展的,需要附加延迟官费。商标续展的次数不限。
.什么是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什么标志是可以注册的?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当然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什么是商品商标?

        商品商标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的本质作用是什么?
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
什么是商标权?
  一定的民事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某个特定商标的资格或能力。我国实行注册原则,仅有使用的事实而不到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一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商标权仅指注册商标权。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也叫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1994年9月,我国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目前,我国海关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检验、对侵权货物的扣留和调查、对违法进出口人进行处罚以及对侵权货物进行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
  1995年10月,我国首次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开始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
  1.概念
  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
  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主动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但应事先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有义务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备案代理委托书有哪些内容?

 境内单位和个人代理他人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委托人出具的代理授权委托书(代理授权委托书格式)
   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原则上应当是知识产权权利人。但是权利人在境外的代理人在境内转委托的,委托人也可以是境外代理人。境外代理人在境内转委托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权利人向境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2、委托事项。委托事项应当明确包括向海关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事项;
    3、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但被委托人身份为律师的,应当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被委托人,办理具体事项的律师的身份为被委托人的联系人;
    4、代理人的居住地或者注册地。被委托人的居住或者注册地必须在我国大陆境内(我驻港、澳地区派出机构除外);
    5、委托期限。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注明期限,注明委托期限的,委托期限应当不少于申请之日起6个月;
    6、签署人姓名、身份和签章。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权利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或授权人签署。海关总署对委托书签章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委托书的公证、认证文书;
    7、签署日期。委托人签署委托书的日期应当在提交备案申请日期的前半年内。
    委托书原则上应当提供原件。但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代理人同时办理多项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内法人);
    (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内自然人)或者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旅行证件的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内或者境外自然人);
    (三)境外商业登记注册机关签发的商业注册文件或者证明的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外法人)。
    申请人应当在上述文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予以签章。

著作权变更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补充与查询业务介绍
一、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
二、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三、申请登记软件的查询,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查询申请表;
     (二)所需其他材料;
四、业务办理流程
    ● 与我们联系,获得免费咨询(在线、电邮、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均可)
    ● 与我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款项(在线订购、银行转账、邮局汇款均可)
    ● 在我们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准备材料
    ● 由我们的专业人员办理业务并成功获得证书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刑事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刑事侵权的行为包括:
    (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怎样确定?
        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照侵权人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著作权人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确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 怎样处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
        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 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我国著作权法规所规定的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一项行政辅助管理措施,国务院18号文件按规定,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文件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它不仅对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理顺著作权关系、减少著作权纠纷以及打击非法盗版等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可以作为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企业享受人才引进与吸纳、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的证明。目前,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已经成为司法、科技、税收、金融、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等诸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 境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在国内进行登记吗?
        境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进行登记。
.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 计算机软件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有何意义?
        计算机软件鉴别材料中含有申请者的商业秘密或者不愿透漏的其他秘密时,可申请例外交存。例外交存材料在著作权争议中可作为初步证明。
. 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文档或样品进行封存有何意义?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文档或样品的封存在著作权争议中可作为初步证明。
. 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软件登记人所提交申请凡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即可完成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以继承、承受、转让吗?

 可以。
        自然人享有软件著作权时,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其死亡后,他的继承人可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时,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其变更、终止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著作权。转让软件著作权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转让登记以及转让合同登记。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他们依法享有什么权利?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购买、接受赠送等方式依法获得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复制品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复制品销毁;
        (3)为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以及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刑事责任包括: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侵权的行为包括: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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