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知识

计算机软件为什么适用于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相比其他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虽具有一定特殊性,但也属于创作成果,因此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先后将其列入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十条规定:“无论以源代码或以目标代码表达的计算机程序,均应作为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所指的文字作品给予保护。” 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四条规定:“计算机程序作为《伯尔尼公约》第二条意义下的文学作品受到保护。此种保护适用于计算机程序,无论其表达的方式或形式如何。”我国的著作权法也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列入其保护范围之中。

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要条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采取自愿原则。作品著作权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维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其主要意义和作用在于:
        (一)帮助权利人保存证明其对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在作品的使用和传播过程中,以及在解决著作权纠纷的过程中,一旦发生需要由当事人证明其权利人身份的情形,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
        (二)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因为发生著作权纠纷以后,当事人提交的著作权登记材料可视为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对方当事人如果不能提供有效反证,则不能推翻该初步证据。
        (三)协助司法机关取证,以便迅速结案。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登记证书是企业办理双软认定以及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前提条件。
        (五) 此外,海关、出版、招投标、课题申报、评奖等也需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相应的证明文件。

著作权的保护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的具体权项包括哪些?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
 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咨询指南

1. 什么是著作权/版权?
         在我国,著作权又称为版权,两者属于同义语。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者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 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分别指什么?
        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3.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必须属于自己创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即必须具有独创性;
        (二)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内的创作;
        (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即著作权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四)能够固定于某种有形物体上,并能复制使用;
        (五)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 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5. 著作权人包括哪些?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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